房屋结构鉴定是对房屋结构的作用力、结构抗力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检查、测定、分析判断并取得结论的过程。房屋结构鉴定通常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其中安全性鉴定主要考虑承载力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产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正常使用性鉴定主要考虑结构正常使用中适用性和耐久性的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房屋结构鉴定按照结构功能的两...
1353338980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11-21 09:45:05 热度:139
房屋结构鉴定是对房屋结构的作用力、结构抗力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检查、测定、分析判断并取得结论的过程。房屋结构鉴定通常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其中安全性鉴定主要考虑承载力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产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正常使用性鉴定主要考虑结构正常使用中适用性和耐久性的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房屋结构鉴定按照结构功能的两种极限状态,根据结构可靠性又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根据不同的鉴定目的和要求,安全性鉴定与使用性鉴定可分别进行,或选择其一进行,或合并为可靠性鉴定。各类别的鉴定有不同的使用范围,按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的鉴定类别。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时;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1)各种应急鉴定;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限;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3、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4、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